信網/信號新聞10月27日訊 “以為在平臺上撿了個漏,結果到了地方發現訂的酒店根本不存在。” 近日,在四川高校就讀的崔同學反映,自己想趁國慶假期去山西省忻州市五臺山旅游,并在一家視頻平臺上預訂了兩晚連鎖酒店。下高鐵后,崔同學用高德打車軟件設置好酒店地點,到目的地后才發現這里卻并不是自己預訂的酒店。因為查無此店,崔同學在平臺申請了全額退款,結果在幾天內被一路“砍價”,最終縮水成一張“50元消費券”。信號新聞(0532-80889431)調查發現,在崔同學反映有關情況后,該“幽靈酒店”仍在平臺上對外售賣,直到20天后才被下架。
平臺“撿漏”優惠酒店 到地發現酒店根本不存在
國慶假期,崔同學和朋友計劃前往山西五臺山旅游。因為是靠著家教兼職攢下的經費,兩人在訂房時格外看重性價比。偶然間,崔同學在視頻平臺搜索“怎么訂酒店便宜”時,刷到了酒店團購券推薦。“駿怡連鎖酒店(山西忻州開萊欣悅購物廣場店)”兩晚住宿僅需478元,價格遠低于同期其他酒店。
“宣傳界面上不僅可以看到酒店位置,外觀圖上還有‘駿怡酒店’的實體門頭和牌子。”崔同學表示,考慮到是連鎖品牌,覺得環境衛生和隱私安全有保障,經過多重確認后,便在平臺下單付款。
10月2日下午,崔同學和朋友抵達山西忻州,下高鐵后便用高德打車軟件設置好地點“駿怡連鎖酒店”,直奔預訂的酒店,計劃先放下行李再開啟游玩行程。可當兩人下車之后卻傻了眼:原本宣傳圖上清晰顯示的“駿怡酒店”招牌與門頭不見蹤影,同一位置掛著的是另一家酒店的名字。
“我們當時就懵了。”崔同學說,他們第一時間撥打訂單上的酒店電話,卻始終無法接通。不甘心的兩人還繞到建筑后方的居民區搜尋,想著會不會藏在小巷里,可來來回回找了好幾圈,仍沒發現任何與“駿怡酒店”相關的痕跡。與預訂酒店標注在同一位置的另一家酒店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我們在這經營好幾年了,沒聽說這附近開過這家店。”
“嚴格審核”查不出酒店早已注銷 賠償方案一再“縮水”
隨后,崔同學咨詢忻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才得知,駿怡連鎖酒店的營業執照早已注銷。“平臺上預定的這家酒店根本不存在,這不是詐騙嗎?”崔同學感到既憤怒又無奈。
面對質疑,平臺客服告訴信號新聞,平臺會對入駐酒店進行審核,并強調平臺對酒店商城產品設有非常嚴格的審核流程。若消費者預訂酒店后到店發現酒店實際不存在,客服表示會協助處理。若核實情況屬實,平臺會對涉事酒店采取處理措施,包括下架相關商品或做出其他處罰。但審核的具體流程,以及審核中如何核查商家資質存續情況,客服稱“售后客服權限有限、不清楚具體流程”。
根據平臺“入住當天18點前免費退”的規則,崔同學當即提交了退款申請,但進度一直卡在“待受理”。擔心超期產生手續費,崔同學于當日下午4點又聯系平臺客服,說明情況并要求“全額退款”。
10月4日,房款仍未退回。在崔同學多次催促下,第一位客服給出的解決方案是“將478元房費兌換為平臺優惠券”,崔同學明確拒絕。“我付的是現金,酒店根本不存在,憑什么只能換優惠券?”10月5日,崔同學再次聯系平臺客服,“對方說只能給100元消費券。”后續又有客服聯系她,賠償方案直接縮水到“50元代金券”。“不僅不退錢,每換一次客服,賠償方案就縮水一次,這太不合理了!”崔同學說。
在崔同學反映情況后,“駿怡連鎖酒店(忻州開萊欣悅購物廣場店)”的商品直至10月21日仍在平臺對外售賣。10月22日上午,視頻平臺提示“駿怡連鎖酒店(忻州開萊欣悅購物廣場店)”已停業。目前,信號新聞在平臺上已搜索不到相關信息。
平臺責任缺失 理應退款
北京隆安(青島)律師事務所的史士輝律師表示,涉事駿怡連鎖酒店營業執照已注銷許久,而平臺未對商家資質存續情況進行有效審核,這是明顯的責任缺失。實際支出的費用,平臺理應退還。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網絡交易平臺無法提供銷售者真實信息時,消費者可向平臺請求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八條也明確規定,電商平臺經營者對平臺上商品和服務的質量負責。平臺未能及時發現并阻止已注銷商戶繼續經營,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必須承擔相應責任。(郭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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