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22日訊 近日,新鄉市口腔醫院因未按規定封存病歷資料,被新鄉市衛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處以警告并罰款1.1萬元。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新鄉市口腔醫院在日常醫療活動中,未嚴格按照規定對病歷資料進行封存。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新鄉市衛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新鄉市口腔醫院作出如下處罰:一是給予警告,二是罰款人民幣11000元整。
醫院官網顯示,新鄉市口腔醫院成立于1953年,是集醫療、教學、預防、保健為一體的口腔專科醫院,是新鄉市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定點醫院。肩負著全市人民的口腔治療重任。(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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