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22日訊 近日,廣東陽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處以35萬元罰款,多名相關責任人同步受到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廣東陽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處以35萬元罰款。三名時任客戶經理被警告,鄭文作為時任黨委書記、理事長,被處以“禁止10年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處罰。
企查查顯示,廣東陽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曾用名陽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2008-11 至 2018-12),法定代表人黃振邦,總部位于廣東省清遠市陽山縣。從持有的許可證類型來看,該公司業務范圍涉及存款、貸款等銀行基礎業務,同時具備保險產品代理銷售的資格。(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