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信號新聞10月21日訊 9月14日,在陜西省咸陽市涇陽縣的如家商旅酒店(涇河新城崇文店),一名老人因酒店保潔時地面有水漬而滑倒骨折。老人的家人在網上投訴稱酒店未積極承擔責任,酒店一方則表示賠償需等待保險公司審核。該酒店店長回應稱,其他客人未摔倒,而這位老人當時穿的是高跟鞋。
據發帖人反映,9月14日上午他的父母要到酒店的前臺退房,當時保潔員正在打掃,地面上有水,但沒有豎立提示牌,母親路過時滑倒摔傷。送到醫院后,老人被診斷為左橈骨遠端骨折(粉碎)、左尺骨莖突骨折。
從醫院返回后,客人希望酒店承擔責任,但無論是聯系入住的如家商旅酒店(涇河新城崇文店),還是聯系如家客服,得到的答復都是要等酒店方通過保險途徑理賠。“走保險是酒店和保險公司之間的事情,不應該把事推給我們。”
信號新聞聯系到涉事的如家商旅酒店,對于這位客人的意外受傷,店長吳女士說:“當時店里正在拖地,地上難免有水漬,但是其他客人都沒摔倒,只有這位女士摔倒了,當時她穿的是高跟鞋。”吳女士補充說,事發后客人撥打120去醫院治療,酒店給客人贈送了兩晚房間,“據我們了解 ,當天的醫療費大約是2100元,但客人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 、護理費等一共5萬元,最終沒有協商成功。”
“酒店是投了公共責任險的,客人住店期間受傷要求賠償,是可以走保險的,但需要提供相關的單據,而這些材料客人一直沒有提供。”吳女士說,自己也注意到了客人在社交平臺發的帖子,目前可以先行賠償當天的醫療費,其他的賠償還需要等保險公司核實后才能給付。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分析指出,根據相關規定,賓館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酒店保潔員拖地導致地面濕滑且未豎立警示牌,則存在一定的過錯,沒有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對客人摔倒受傷的結果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北京市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曹嚴龍律師表示,客人要求賠償時,需要提供合理的計算依據,比如誤工費需要提供收入證明、誤工時間證明等,護理費需要提供聘請護理人員產生的費用支出憑證等。同時,酒店方面不能一味推卸,“畢竟客人入住酒店,是與酒店方產生了合同關系,承擔責任的是酒店而不是保險公司,因此酒店把后續賠償都推給保險公司,也是不合適的。”(李如藝)
[來源:信網 編輯:秦璐]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