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信號新聞10月21日訊 聽到自家保姆揚言要跳樓時,家住22樓的廈門王女士一下子慌了。當初為更好照顧家庭雇了個保姆,怎么就鬧到如今局面?為防意外,王女士主動報了警。王女士向信號新聞(熱線0532-80889431)介紹,事情的根源,是王女士打算辭退保姆,雙方因國慶假期“三薪”問題產生爭執。那么,保姆這個特殊的行業到底是否應當享受法定節假日的“三薪”呢?
熟人介紹口頭約定月薪6000元
王女士說,今年7月,她經朋友介紹雇傭了這位住家保姆,“想著熟人介紹靠譜,就沒簽合同,口頭約定月薪6000元,月休4天,主要做一家四口的飯、打掃衛生和簡單看孩子。”
一起生活后,生活習慣問題凸顯。據王女士介紹,保姆是湖南人,烹飪偏好辛辣,即便清楚王女士一家口味清淡,仍習慣性在菜中放辣,幾次溝通調整口味均未見效。另外,保姆每晚回房后頻繁進行語音、視頻通話,音量較大,隔著房門仍清晰可聞,王女士認為影響家中三個孩子學習和休息。
矛盾的最終爆發是10月13日的一次體檢。當天,保姆提出需前往醫院檢查。王女士通過介紹人間接獲悉,保姆的血糖指數高達17,已經存在嚴重的健康風險。“家里三個孩子,最小的還不到兩歲,我既擔心她在工作中突發身體意外,也顧慮這會影響對孩子照看的質量。”加之之前生活習慣上的摩擦,這也讓王女士最終下定決心辭退保姆。
保姆情緒激動揚言不給三薪就跳樓
10月14日,王女士正式提出辭退。保姆情緒激動,表示“辭退可以,但必須補償國慶8天三薪和所有月休工資。”王女士認為,國慶假期屬于正常休息,“她在廈門無其他住所,平時休息也都在家中。假期前保姆主動表示不外出,因此假期也一直留在家中。這些我從未與‘加班’聯系在一起。”
保姆的態度很堅決,如果不按照條件來,就“發網上曝光、報警,甚至跳樓”。王女士家住22樓,為防任何可能的意外,她選擇主動報警。經民警調解,保姆最終同意離開。考慮到是熟人介紹,為求“好聚好散”,王女士在保姆實際工作至10月13日的情況下,不僅按20天結算了工資,還額外支付了一周薪金作為補償。
雇保姆簽訂書面協議很重要
王女士的問題暫時解決了,但保姆這個行業是否可以享受節假日三薪待遇呢?信號新聞以雇主身份從58同城平臺了解到,以青島住家保姆市場為例,當前月薪普遍在6000-6500元區間。行業內通常默認,每年13天法定節假日若需保姆提供服務,雇主通常支付雙薪;日常月休期間若安排工作,僅需按單薪補付。
正規服務流程中,平臺會牽頭簽署雇主、保姆、平臺三方協議,明確服務內容、薪酬標準、休息制度等核心條款,同時要求保姆入職前提供體檢報告,確保身體狀況適配崗位。上述案例中,王女士與保姆發生糾紛,正是因為熟人介紹,未簽訂任何書面協議,也未要求保姆提供入職體檢證明。
勞務關系無“三薪”強制性約束
業內人士及法律專業人士均指出,家政雇主與保姆多為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法定節假日“三薪”的強制性約束,相關薪酬標準更依賴雙方合同約定。
北京隆安(青島)律師事務所史士輝律師解析,勞務關系是平等主體間的民事合作,常見于個人直接雇傭保姆的情形,特點是雙方通過口頭或書面協議約定服務內容與報酬,雇主不對保姆進行常態化管理,保姆可自主安排工作時間,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三倍工資的規定。以王女士的遭遇來看,“2025年國慶法定節假日為10月1日至3日,中秋法定節假日為10月6日,共計4天,即便構成需支付加班費的情形,若保姆確實提供服務,根據行業慣例通常也僅按雙薪計算,其余4天屬于調休,無需支付加班費。”(解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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