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20日訊 近日,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因授信業務管理不審慎、代理銷售業務管理不規范等多項違規行為,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波監管局罰款171萬元,相關責任人同步受到警告及罰款處罰。
根據處罰決定書,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在經營過程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包括授信業務管理不審慎、代理銷售業務管理不規范以及員工管理不到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波監管局對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處以171萬元罰款,同時對相關責任人洪玄、俞良龍分別給予警告,對崔震給予警告并罰款5000元。(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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