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信號新聞10月17日訊 “前排乘客突然猛地調座椅,滾燙的泡面直接潑到我和孩子身上!”回憶起高鐵上的驚魂一幕,陳女士仍心有余悸。近兩年過去,腿上的傷疤或許會淡,但維權路上的無助與憤懣卻難以平息。涉事乘客撂下一句“座椅設計問題”后下車,鐵路部門在事后近兩年才拿出5000元“人道主義賠償”。 陳女士最終將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鐵路南昌局)訴至法院,索賠醫藥費、誤工費等共計2.7萬余元。
前排乘客猛調座椅 泡面碗燙傷母女倆
2024年1月28日,陳女士帶著兩個年幼的孩子,連同孩子奶奶,一起乘坐中國鐵路南昌局運營的D3291次動車,從上海虹橋站前往福鼎站。陳女士的座位是12車3F。當列車行駛至余姚北至寧波區間時,孩子奶奶為孩子們準備了泡面。為了避免意外,陳女士將泡好的面放在自己靠窗座位的小桌板上,還讓小女兒坐在腿上,全程盯著泡面。
意外來得猝不及防。突然,坐在前排12車2F的乘客快速調整座椅靠背。“‘啪’地一聲,桌子一震,泡面直接潑過來了!”陳女士說,她第一時間抱住哭喊的小女兒沖向衛生間沖水,“孩子腳被燙紅但及時處理后無大礙。”剛長舒一口氣的她,這才感覺到腿部傳來的痛感。“我低頭一看才發現自己也被燙傷了。乘務員帶著我來廁所看了一下,整個大腿、還有小腿和腳踝,全是密密麻麻的水泡,當場就鼓起來了,疼得我站都站不穩。”
經過列車上的“廣播尋醫”,一位從醫的旅客幫陳女士簡單查看了傷情,“當時車上條件不足,只能用小紙杯接冷水沖傷處,醫生看了看,說治療的話至少得5000元。”陳女士說,事情發生過后,列車長和乘警都嘗試協助自己與前排乘客調解,但前排乘客認為這起意外的根源是座椅設計有缺陷,拒絕賠償,且在其目的地下車。
等陳女士一家到達福鼎后,她才去醫院接受了全面檢查——經診斷,陳女士“全身2%面積2度燒傷”,住院治療9天,僅醫療費就花了4291.17元。“住院那兩周,我一邊要養傷,一邊要擔心兩個孩子。”陳女士說,這段經歷讓她至今心有余悸。
事發列車D3291的列車長對此事也印象深刻。列車長回憶起的事發情景與陳女士描述的基本一致,列車長表示,當時在車上乘務組也盡可能提供了燙傷膏等應急物品,也建議她可以就近下車醫治。“從事情發生后,我跟陳女士一直有聯系,還手寫了一份詳細的事發經過,希望能為她后續維權提供幫助。但是像她要求的視頻,還有其他旅客的信息,這些按照鐵路部門的規定,都不能私下提供給個人,得經過正規的調取流程。”
這位列車長還表示,列車座位的小桌板背面貼有提示貼紙,用中文和英文標注著 “請您調整座椅角度時提示后排旅客”,座位網兜內還放置了《鐵路旅客乘車安全須知》,其中包含接開水、使用衛生間等日常乘車安全相關內容。
受傷近兩年傷者持續討說法并起訴了鐵路局
白白受了傷,陳女士想為自己討個說法,但當她聯系鐵路部門想要到事發時的監控以及前排乘客的信息以便維權時,卻都遭到了拒絕。“我在社交平臺上看到過別人的類似經歷,大多數人都不知道該怎么辦,最后只能啞巴吃黃連,自認倒霉。”一開始,陳女士也陷入了維權無門的困境,但偶然一次她看到了一份判決案例,跟自己的遭遇幾乎一模一樣,傷者最終將鐵路局告上法庭,獲得了勝訴和賠償。
如今,事情過去近兩年,陳女士聘請了律師,以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中國鐵路南昌局。中國鐵路南昌局也已按照法院要求,全力配合案件的相關調查工作。
陳女士的起訴狀顯示,此次受傷除醫療費外,還產生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加上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合計索賠27081.74元。“我買了車票,就和鐵路局有運輸合同,他們有義務保障我的安全。”
信號新聞了解到,該案已于2025年9月2日立案,由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受理,尚未確定開庭時間。陳女士說,此前法院曾就調解事宜聯系陳女士,轉達了中國鐵路南昌局的方案,支付5000元人道主義賠償。“我當時就拒絕了,事發后乘客不賠,高鐵不管,互相推諉。就連對方信息、事發監控,統統都不提供。”
陳女士坦言,除追回損失外,更希望通過此事讓社會關注高鐵應急醫療保障與旅客維權難問題:“我在小紅書上看到好多類似帖子,有人被燙后找不到責任人,有人獲賠金額不夠治傷,不想再有人像我一樣受委屈。”
律師解析三方責任 可通過 “先行賠付” 主張權益
針對此次動車燙傷事件,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儀佳祺律師表示,陳女士因無法獲取前排旅客身份信息而起訴鐵路運輸企業的做法具有合理性,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鐵路運輸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第十二條主張權益。該條款明確“在鐵路旅客運送期間因第三者責任造成旅客傷亡的,旅客或其繼承人要求鐵路運輸企業先予賠償的,應予支持”。儀律師解釋,該規定既解決了旅客“維權無門”的困境,也保障了鐵路局的后續追償權利,是平衡各方權益的常見司法實踐路徑。
儀律師指出,前排座椅的旅客需承擔的侵權責任取決于其是否存在過錯、以及過錯程度。同時,在高鐵桌板上放置盛有熱水的泡面卻未合理防護,陳女士自身也存在一定注意義務缺失。各方具體責任比例需結合實際情況綜合判定(顧青青)
[來源:信網 編輯:王熠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