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17日訊 近日,河南平寶煤業有限公司因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違反環保法規,被許昌市生態環境局處以5000元罰款,并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河南平寶煤業有限公司被查實存在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或者未按照規定加裝、更換污染控制裝置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條,許昌市生態環境局對河南平寶煤業有限公司作出兩項處罰決定:一是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二是處以罰款5000元。
據了解,非道路移動機械,多用于礦山開采、工程建設等領域,若排放不達標,將對周邊空氣質量造成直接影響。
企查查顯示,河南平寶煤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董事長為寧偉文,是一家國有企業。公司主要從事煤炭生產業務,在煤炭開采領域開展經營活動。(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