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wǎng)1月12日訊 信網(wǎng)(0532-80880431)從即墨交警大隊了解到,2015年6月, 即墨的孫某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即墨交警查處,駕駛證已被吊銷,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且還被法院判處3個月拘役的處罰。而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nèi),孫某某“故伎重演 ”再次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即墨交警查獲,經(jīng)血樣檢測,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179.3mg/100ml,又是醉酒駕駛行為,孫某某真可謂是鳳毛麟角。
2017年1月6日晚上,當事人孫某某(男,48歲,即墨市普東鎮(zhèn)人)和家人在新興路一家飯店共進晚餐,席間,孫某某喝了兩瓶啤酒后,覺得意猶未盡,又喝了半瓶紅酒。酒足飯飽后,到了晚上九點左右,孫某某心想天這么晚了,天又冷,交警不能上路查車了,于是抱著僥幸心理特意找了一條支路駕車回家。出乎意料的是被正在共和路執(zhí)勤的交警查個正著。在對孫某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的過程中,當事人極不配合,拒不提供自己的姓名和車輛的有效證件,借酒耍潑,亂鬧一通。后執(zhí)勤民警通過查詢當事人駕駛的魯B1XXVN奧迪轎車的車號核實出當事人的身份,執(zhí)勤民警立即帶孫某某至中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經(jīng)檢測,體內(nèi)酒精含量結果為179.3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
執(zhí)勤民警將其帶至中隊,詢問是否知道無證、醉酒駕駛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時,孫某某稱知道自己錯了,本來想喝酒不開車的,可是喝到最后愣是沒有控制住自己,喝點酒后就想開車。民警在問道為什么情緒激動,不配合工作時,孫某某終于低頭交代說:自己于2015年6月10日晚21時許,因為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即墨交警文化路中隊處罰過,駕駛證被吊銷了,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且還被法院判處3個月拘役的處罰。因為知道醉酒處罰的結果很嚴重,所以才害怕,沒有理性的配合工作。在民警的教育下,孫某某對自己醉酒駕駛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此次孫某某又因無證、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危險駕駛罪將再次被提起訴訟。根據(jù)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等待孫某某的將是更嚴厲的法律處罰。
信網(wǎng)全媒體記者 姚飛 通訊員 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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