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外來務工者可申請!青島這個保障性住房項目配租公告發布
日前,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發布文定江山保障性住房項目常態化配租公告。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青政辦發〔2022〕3號)、青島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加強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管理工作的通知》(青住房組辦發〔2023〕15號)等文件有關要求,現將青島西海岸新區文定江山保障性住房項目常態化配租公告發布如下:
一、房源情況
1.項目名稱:文定江山保障性住房項目
2.項目位置:青島西海岸新區江山南路256號
3.戶型及面積:均為套二戶型,按間出租,單間建筑面積39.50—43.10㎡不等,簡裝修交付,項目水電燃氣等費用按照青島市住宅統一標準收費,物業費2.2元/平/月。
4.房源套(間)數:46間
5.申請咨詢電話:青島坤鼎實業有限公司,薛經理 18863958838。
二、租金標準
經評估,文定江山人才住房項目同區域同品質住房市場租金為16.3元/月/平方米,根據要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價格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住房市場租金的90%確定。水、電、燃氣、暖氣、有線電視、電信、衛生、物業等其他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按規定另行交。
三、配租范圍
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青島市無房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從事城市基本公共服務的外來務工、新就業人員供應。申請人應滿足以下條件: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須在青島西海岸新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享受或已退出住房保障。
四、申請程序
本次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為常態化配租,符合條件且有配租意向的人員可隨時申請,依據先申請先選房原則。按照注冊認證、看房選房、資格審核、簽訂合同等流程進行。
(一)注冊認證
申請人可通過“青島市住房保障”微信小程序進行賬號注冊,也可通過登錄“青島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系統”(https://zhufang.qingdao.gov.cn/bzf/ )(以下簡稱“市保租房管理系統”)進行個人賬號注冊。
(二)看房選房
注冊完成的申請人直接聯系項目聯系人進行看房選房。
(三)資格審核
個人合同簽訂由保租房運營管理單位協助辦理,合同簽訂前申請人需完成個人注冊認證。運營管理企業與申請人通過市保租房管理系統初步簽訂租賃合同,并點擊“合同發起”對申請人資格提起審核(市保租房管理系統將自動核查申請人資格,自動核查一天兩次。12點前提交的,請于當日12點后查詢自動核查結果;12點后18點前提交的,請于當日18點后查詢自動核查結果)。
若申請人資格自動審核不通過的,申請人需登錄“青島市住房保障”微信小程序或市保租房管理系統進行補充修改(申請人登錄賬號后進入個人中心點擊“退回整改”按鈕,查看退回原因并補正材料,提交修改后需等待人工審核)。自動核查后5天未進行整改的,則系統將自動設置為審核不通過;人工核查后10天未進行整改的,則系統將自動設置為審核不通過。
(四)簽訂合同
核查通過的,可按照保租房優惠租金簽訂租賃合同;核查不通過的,不享受租金優惠,申請人自愿選擇可按照市場租金簽訂租賃合同或者辦理退租。租賃合同全部納入市保租房管理系統進行監管。
五、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規定
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管理單位應規范出租經營,可與承租人簽訂租期不短于6個月、最長不超過3年的租賃合同,3年租期屆滿前三個月內進行資格復核,仍符合申請條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請續租,續租期限不超過3年。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終止其租賃合同,收回已配租的住房:
(一)已購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住房,或未按規定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的;
(五)存在轉借、轉租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行為的。
六、相關責任
(一)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采取誠信申報方式,申請人和用人單位須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填報申請信息,并對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承諾。對弄虛作假騙取配租資格的個人和企業,一經核實取消其分配資格,收回住房,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列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黑名單,并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國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管理。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失信單位名單,并由主管部門或監察部門依法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二)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機構及其他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人才住房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冰潔)
[來源:觀海新聞 編輯:陸云琦]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