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了今年我省第38期和39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報告,兩期總共抽檢食品7831批次,其中不合格產品100批次。涉及青島市的生產和銷售單位有8家單位共11批次產品不合格。記者咨詢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了解到,對不合格產品,我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及時采取召回等措施,并對生產不合格產品的企業進行立案調查。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的信息中,第38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是在食品流通環節對畜禽肉及副產品、水產品、鮮蛋、蔬菜、水果等5大類共481批次的食用農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其中不合格產品共15批次,不合格產品中青島2批次;第39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是在生產環節對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等進行了監督抽檢,共抽檢7350批次,其中不合格產品85批次,不合格產品中青島9批次。
涉及青島的不合格食品中,在流通環節,2批次不合格樣品均來自城陽區張春東肉食店,牛肉和羊肉中檢出抗生素和瘦肉精;在生產環節,有來自7家生產企業的9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調味品5批次,酒類1批次,水產品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對生產不合格產品的企業進行立案調查,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不合格食品生產企業或將面臨5萬元以上的罰款。”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市民若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4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記者孫啟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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